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26〕187号
关于公布2026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函〔2026〕22号)及《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26〕46号)要求,现将1261项2026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附件1)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举办实施。
(一)项目通过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zyjjgl.org.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举办实施。
(二)项目实施前2周,主办单位登录管理系统,填报开班信息,包括项目举办时间、地点、师资、举办方式等。
(三)项目举办后2周内,主办单位完成执行情况报告工作,将《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学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学员信息登记表》)以及学员考勤和考核、学分预授、项目总结等相关材料上传至管理系统。以面授+远程形式实施的项目,需同时提交该项目授课资源所在网站名称、网址和学员学习记录等材料。
(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组织有关单位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生成电子版学分证书,学员可根据需要自行注册登录“中医药继教项目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
二、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执行。
(一)项目主办单位不得变更,不得与其他学术活动嵌套举办推荐项目,不得借用推荐项目名义开展与项目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负责人、授课内容以及授予学分数等相关信息。授课师资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调整的,变动范围应控制在30%以内,且新更换授课教师的职称原则上不得低于原授课教师。项目举办地点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调整的,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项目举办调整情况须形成书面情况说明,并加盖主办单位公章后,于开班前连同其他开班信息一并上传至管理系统。
(二)主办单位要合理安排培训日程,加强培训组织管理,严肃培训纪律,严格考勤考核,考勤至少以半天为一个单元进行签到和签退,督促学员保持良好学风,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三)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出现任何意识形态相关问题。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会餐或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在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展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旅游观光,严禁违规发放学分。
(四)主办单位需妥善留存项目举办全过程材料,如通知、日程、教材(若教师因版权、保密等原因无法提供教材,需以文字形式记录说明)、教师及学员通讯录、项目评估原始记录、评估结果以及学员考勤和考核记录等。留存时间不少于3年,以备查验。
三、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监管和评估。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将抽取部分项目进行飞行检查;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抽查工作,对项目举办真实性、项目内容实用性、收费情况、学分发放情况等进行重点核查,抽查项目数不低于举办项目总数的10%(项目数在10项以内的抽查1项),填报《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执行情况抽查评价表》(附件3)和《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附件4)并上传至管理系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暂停该项目负责人申报下一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资格。
(二)本年度项目在2026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逾期未填报开班信息者将不予审核开班。项目未执行或未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者,将暂停该项目负责人申报下一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将同时发布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www.natcm.gov.cn)。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联系。
联 系 人:辛恬熙 吴家成
联系电话:010-84130490010-59957636
附件:1.2026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
2.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学员信息登记表
3.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执行情况抽查评价表
4.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2026年7月3日
附件1
2026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
附件2
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学员信息登记表
项目编号 | |||||
序号 | 工作单位所在省份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手机号码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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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格请从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zyjjgl.org.cn/)中下载并上传。
附件3
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执行情况抽查评价表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或直报单位(盖章) 抽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主办单位 | 承办单位 | ||
起止日期 | 办班地点 | ||
学 分 | 实际教学时数 | ||
发放学分证书数量 | 收费(元/人) | ||
现场参加培训人数 | 学员满意率(%) | ||
1.项目主办、承办单位与项目申报表是否一致★ | 是□ 否□ | ||
2.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表是否一致 | 是□ 否□ | ||
3.主要授课内容与项目申报表是否一致★ | 是□ 否□ | ||
4.授课教师是否具有高级职称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 是□ 否□ | ||
5.实际教学时数与所授学分是否一致(每3学时授予1学分)★ | 是□ 否□ | ||
6.发放学分证书数量与现场参加培训人数是否一致★ | 是□ 否□ | ||
7.教学材料是否规范、具有较高学术水平★ | 是□ 否□ | ||
8.培训学员的到课率★ | % | ||
9.培训班是否设置相应的考试(考核) | 是□ 否□ | ||
10.收费是否合理★ | 是□ 否□ | ||
综合评定意见 | 合格□ 不合格□ | ||
注:1.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内打√;2.标注“★”的内容为关键项;3.当抽查结果中出现两项“否”或者一个关键项为“否”,或学员满意率低于70%、到课率低于80%,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
附件4
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
学员姓名: 工作单位: 填报日期: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起止时间 | ||||||
办班地点 | 学分 | 收费(元/人) | |||||
学员职称 | 学历 | 联系方式 | |||||
对 项 目评 估 意 见 | 1.认为本项目讲授主要内容体现本学科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或亟待解决的问题 | 是□ 基本是□ 否□ | |||||
2.对本项目基本内容以前了解情况 | 全知道□ 部分知道□ 不知道□ | ||||||
3.通过本项目学习认为收获 | 很大□ 较大□ 一般□ | ||||||
4.对授课教师讲授内容满意度 |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 ||||||
5.对本项目的教学计划安排满意度 |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 ||||||
6.对本项目编写的教材(讲义)满意度 |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 ||||||
7.通过本项目学习,感到收获最大的是 | 提高思维能力□ 提高理论水平□ 提高临床能力□ 提高科研能力□ 提高操作能力□ 其他□ | ||||||
8.对收费标准的评价 | 高□ 适中□ 低□ | ||||||
9.对项目的总体评价 | 非常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 ||||||
10.建议或意见 | |||||||
注:每个项目至少选择10位不同地区的学员分别填写此表。